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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仲裁、债务追讨

北京-朝阳区 06-10 18:39  悬赏 10  发布者:powerx…… 给我留言  回答:(8)
2009.06.02晚23时左右,本人李洋将入住船舶重工酒店客人杨从亮先生的4000元预授权误刷成消费。如按正常手续,是7-15个工作日退还回杨从亮先生的信用卡内,客人得知后,因急需用钱,故要求酒店退还其误刷消费的4000元钱,经酒店前厅部经理与财务总监商议后决定后由操作失误的我来出4000元钱垫付给客人并由杨从亮先生给我打了一个收条(内容为:今收到船舶重工酒店前厅部李洋先生退回刷卡消费金额人民币大写:肆千元整 ¥4000 有此人签名与身份证复印件),答应我3-5个工作日内将客人刷卡的4000元钱退还给我。
    现在,本人提出辞职后,酒店方又对我声称此款项需要在半年以后才能划到我的帐上。我想咨询一下是否能在我办理完离职的手续后要回我的4000元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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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部答案
回复时间: 2009-06-10 20:43
可以要求离职前支付。
回复时间: 2009-06-10 21:17
可向其本人索要
回复时间: 2009-06-11 14:00
此事你应在离职前或在办理离职手续中解决,你单位称半年后给你钱你不能同意,这是变相侵害你的合法利益。
回复时间: 2009-06-11 15:27
协商解决,应由酒店承担责任。
回复时间: 2009-06-11 16:08
应由酒店承担责任。 
回复时间: 2009-06-11 19:01
向其本人索要 
回复时间: 2009-06-12 14:46
你好!
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后支付!如不支付可以申请仲裁!
北京律师祝永根
电话:13141427548
QQ:422829278
回复时间: 2009-06-12 15:13
能在办理完离职的手续后要回我的4000元钱
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,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.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,点击查看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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